桃園市立大崙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生命教育實施計劃105.08.01擬訂
ㄧ、依據(一)依據教育部青少年輔導計劃辦理。
(二)依據本校輔導室輔導工作計劃辦理。
二、目標
(一)培養學生對生命的尊重
1.輔導學生從認識生命的意義,進而重視生命、熱愛生命。
2.從體驗自我中發揮潛能,豐富自我生命、提昇生命意義。
(二)增進學生對人的關懷
1.增進對自我的認識,建立自我信念。
2.增進人際關係,提昇對人的關懷。
(三)建立正確人生觀
1.透過各種學習活動,提供學生探索機會,從而建立自信、進取的人生觀。
2.融合各種情意教學,培養高尚情操。
三、 實施細則
(一)利用週會、班會、空白課程及導師時間,進行教學及體驗活動。
(二)依學校之主、客觀環境發展補充教材及體驗活動。
(三)透過觀摩、實驗研究,發展適合於學校之教學模式。
(四)結合彈性課程,學校與社區資源,推動生命教育、提昇教學效果。
四、實施方法
實施項目 | 活動內容 | 時間 | 主持人 | 備註 | |
一 | 成立生命教育推動委員會,訂定生命教育實施計劃 | 1. 由校長邀請學者專家、處室主任及相關行政人員、家長代表,成立生命教育推動小組。 2. 訂定年度實施計劃 |
8月 | 校長 | |
二 | 成立生命教育教學研究會,研究有關生命教育之教材與教法 | 1. 由校長、教務主任及教師代表組成研究小組。 2. 蒐集補充教材及設計體驗活動。 |
9月 | 校長 | |
三 | 進行實驗教學活動,發展本校生命教育教學模式 | 1. 結合潛能開發課程、彈性課程,進行實驗教學。 2. 教學後檢討教學得失,修正教學方案,再進行教學演示。 3. 建立生命教育教學模式。 |
全學年 | 教務處、 輔導處 教務處 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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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 辦理校內生命教育研習活動 | 1. 介紹生命教育課程及教材。 2. 舉辦生命教育教學演示。 3. 研討生命教育教學及實施方式。 4. 全體教師參加。 |
8月、10月、5月 | 教務處、 輔導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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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 實施生命教育宣導活動 | 1. 利用校務會議說明實施生命教育之目的及具體作法。 2. 分發給家長的一封信,使家長了解生命教育課程。 |
8月 9月 |
校長 輔導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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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| 實施生命教育教學活動 | 1. 結合校慶、親職教育等實施統整課程與活動。 2. 校內體驗活動於週、班會時間實施。 3. 校外體驗活動配合校外教學參觀實施。 |
9月~6月 1月 上學期 下學期 |
教務處 輔導處 學務處 各處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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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| 推展愛心教育儲蓄活動,結合認輔制度,展開輔導措施 | 1. 運用「教育儲蓄」愛心活動,輔導弱勢學生。 2. 拓展認輔對象,加強單親、隔代教養、新住民學生之輔導。 |
9月~6月 |
學務處 輔導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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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| 檢討與改進 | 實施成效評估及後設評鑑。 | 6月 | 全體師生 |
六、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: 單位主管: 校長:
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「生命教育推動委員會」
職 別 | 職 稱 | 姓名 | 職 掌 | 備註 |
主任委員 | 校 長 | 梁忠三 | 綜理生命教育推展事宜 | |
執行秘書 | 教務主任 | 賴淑美 | 執行生命教育教學有關事宜 | |
委員 | 學務主任 | 黃學堂 | 推展生命教育體驗活動事宜 | |
委員 | 總務主任 | 袁秀芳 | 推展生命教育環境設備事宜 | |
委員 | 輔導主任 | 廖聰文 | 推展生命教育輔導事宜 | |
委員 | 家長會長 | 陳旭源 | 社區資源的支援事宜 |
職 別 | 職 稱 | 職 掌 | 備註 |
召集人 | 教務主任 | 綜理生命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| |
研究員 | 教學組長 | 教學研究及相關事宜 | |
研究員 | 訓育組長 | 體驗活動規劃事宜 | |
研究員 | 輔導組長 | 推展生命教育輔導事宜 | |
研究員 | 註冊組長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資料組長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國文領域召集人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英文領域召集人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數學領域召集人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自然領域召集人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社會領域召集人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藝術人文領域召集人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綜合領域領域召集人 | 教材教法研究 | |
研究員 | 健體領域領域召集人 | 教材教法研究 |